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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晋创谷·太原”科技金融服务支持政策措施
鼓励各类基金投资企业。按照入驻晋创谷基金对区内地方经济的贡献度,市财政给予与省同等额度奖励,用于股权投资类基金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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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晋创谷·太原”众创孵化机构发展支持政策措施
支持建设孵化载体。支持采取发行专项债等方式整合老校区、写字楼、工业厂房、老旧小区、传统街区等资源,或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市财政给予专项债产生利息50%的补贴;市直相关部门在项目准入、土地供应、价格评估、产权登记、消防验收等方面,实行审批“绿色通道”,并提供服务指导和相应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尖草坪区人民政府、中北高新区管委会、太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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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晋创谷·太原”人才引育支持政策措施
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依据现行政策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建站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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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晋创谷·太原”高价值专利培育支持政策措施
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知识产权。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晋创谷备案并开展服务,择优对面向科技创新类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突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每托管一家企业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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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晋创谷·太原”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政策措施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省、市新型研发机构使用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费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按上年度技术成交额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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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晋创谷·太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措施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对落地在晋创谷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年度考核,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最高可给予2000m²厂房或500m²办公空间的租金补贴,对引入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m²办公空间的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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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晋创谷·太原”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
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推进建立“科技+金融+产业”一体化发展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在晋创谷设立科技支行、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专营机构,为企业提供创新信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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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2025年关于申报“晋创谷•太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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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2025年关于落实“晋创谷·太原”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晋创谷·太原”入驻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专利转让,完成专利权人变更;专利许可,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技术许可的,技术合同完成认定登记按单个合同技术交易额给予2%补贴,每家高校、科研院所每年累计最高50万元